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发布文号】苏财税〔2020〕18号
【成文日期】2020-7-9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为支持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6月29日
【发布文号】苏财税〔2020〕18号
【成文日期】2020-7-9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为支持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6月29日
环境保护税
扬尘环保税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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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1
| 月份 | 施工阶段 | 施工天数 | 施工面积 | 一次扬尘 | 二次扬尘 | 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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