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测算工具使用指南
开始测算
打开税务工具中的房产税测算,确认江苏省无锡市房产、计税起止月份和主体类别。工具默认当年全年,从价计征。金额均为人民币元,精确到分,租金填写本段合计而非月租。
从价与从租
从价:计税原值×(1-30%)×1.2%×计税月数÷12。从租:本段不含增值税租金合计×税率。普通出租12%;符合条件的住房出租4%。免征增值税的租金不虚拟剔除增值税。
用途变化与分区
同一房产用途变化时增加计征段,填写完整月份,同一区域同一月份不得重复。部分自用、部分出租须核实区域和原值分摊,合计不得超过完整房产。未覆盖月份不会自动补齐或认定用途。
合同免租
合同明确约定的整月免租期间,由产权人按对应房产原值测算;有租期间仅填写其余月份的租金合计。欠租不等于免租。非整月免租、合同争议由人工核实。固定专项减免涉及有租和免租时,须拆成独立计征段分别填写。
优惠资格
六税两费资格默认不享受,不根据主体名称或收入推断。选择相应优惠类别后,只在2023年1月至2027年12月按专项优惠后税额减半;跨出期间阻断自动适用。专项优惠须填写依据并选择相应类别。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须选择对应类别,经营性自用或商业出租不自动免税。
原值与纳税义务时间
原值构成核对为辅助加总,地价、不可移动设备与重复计入抵减均须人工核实。低容积率地价分摊、地下建筑、行业特殊优惠不自动判定。购买新建商品房通常按交付使用次月,存量房按权属转移登记并签发权属证书次月,出租出借按交付次月;融资租赁按合同约定开始日或签订日次月。自行建造自建、委托施工验收等事实须按适用规定另行确认,不以日期天数/365替代月份口径。
结果与导出
每一计征段先结算到分,再合计。Excel包含房产汇总和分段明细两个工作表,金额为数值单元格,附计算过程、政策文号、提示和规则版本。输入仅在本浏览器页面内存,刷新会丢失;不上传、不持久化草稿,不提交税务申报。
依据及核验边界
国家基础口径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六税两费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住房出租参见财税〔2008〕2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免租与地价参见财税〔2010〕121号;无租使用、出典与融资租赁参见财税〔2009〕128号;不含增值税租金参见财税〔2016〕43号。
江苏30%按本工具实施方案使用。苏政发〔1986〕172号地方细则的最新官方有效状态待复核,不代表已核验现行有效。国税发〔2003〕89号、国税发〔2005〕173号存在部分条款废止,应按具体条款适用,不能整篇视为全部有效。工具内政策依据入口链接政策库原文及其官方来源。
页面操作
每条记录使用独立项目卡片,可通过“添加项目”继续录入。合计区统一显示“合计结果”,提供“导出 Excel”和“清空重填”;手机上固定在页面底部。公式、分段结果和政策依据在“计算明细”中查看。业务事实及优惠类别通过选项填写,不再设置“已确认/人工核实”声明勾选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