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p>我单位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p>
<p>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既包括自用或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物流企业,也包括将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的单位或个人。<br>您单位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如果占地面积、储存物资等条件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的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br>链接:<br>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p>
关联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原文:天津税务热点问答